养了16年的儿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经过两次亲子鉴定以及艰难的寻找才发现,由于16年前医院的疏忽导致亲情错位,两个家庭同时将当年生产时的靖远煤业总医院告上了法庭,要求医院赔偿两个家庭交通费、亲子鉴定费、差旅费、误工费,以及包括姓名权、监护权索赔和精神损害赔偿等在内的费用共计93.5万元,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开道歉。
7月1日上午,这起西北地区首例“串子纠纷”案在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经过3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庭最后当庭作出判决,要求被告靖远煤业总医院赔偿两个家庭误工费、精神抚慰金共30.5万余元,驳回了原告要求被告在指定媒体上公开道歉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告徐小兰、马朝秀在被告靖远煤业总医院住院分娩过程中,由于医护人员的过失,导致两名新生儿被并无血缘关系的父母带走,原有两个家庭的亲情发生颠倒,16年的养育情感受到挑战,使6原告在精神上受到严重伤害,对此被告负有完全责任,构成侵权,应赔偿6原告相应的精神抚慰金及实际的精神损失。在本案中,由于被告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并非故意,且在事件发生后,被告能积极配合原告寻找亲情,结合侵权后果及本地区生活水平,判决被告赔偿雒喜彪、徐小兰、刘成勇、马朝秀4原告精神抚慰金各4.6万元,由于两个孩子心智较成年人脆弱,可认为其遭到的心理创伤较为严重,因此被告赔偿两原告精神抚慰金各5万元。被告须赔偿原告徐小兰夫妇寻亲过程中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1.9984万元,赔偿原告马朝秀夫妇误工费2000元。
6原告要求被告在指定媒体公开道歉的主张,因被告在本案第一次公开开庭审理的过程中已向6原告表示诚恳道歉,并被有关新闻媒体进行了报道,故对该项主张不予支持。
■ 案件回放
1992年1月17日,徐小兰、马朝秀两名孕妇在当地靖远煤业总医院各产下一个男孩,两家对各自的孩子疼爱有加,不料随着孩子的长大,其中雒家对孩子是否自己亲生产生怀疑,2007年雒家带儿子远赴北京做了亲子(DNA)鉴定,鉴定书证实孩子与父母无血缘关系。
雒家几经周折找到亲生儿子后才发现,由于当年医院的疏忽导致两家抱错孩子。今年年初两个家庭将靖远煤业总医院告上法庭,提出共计93.5万元的赔偿请求。此案在今年3月20日在平川区人民法院采用简易程序第一次开庭审理。
来源:央视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