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众合理用药援助系统
药品查询
请勾选查询条件后检索
药品名 企业名 批准文号 功能主治
你的位置:首页 > 药讯频道 > 药讯 > 医药新闻 > 正文
甘肃省二十八个单病种医疗费即日起“封顶”
www.yongyao.net  2008-7-2 11:21:11  来源:  责任编辑:
分享到:

急性单纯性阑尾炎(阑尾切除术)医疗费最高限价2952元,慢性胆囊炎(腹腔镜胆囊切除术)医疗费最高限价6840元。从即日起,我省省、市(州)级公立医院都将开展单病种限价管理工作,为便于此项工作开展,省物价局和省卫生厅研究确定了部分单病种,同时,经测算审定公布了省管医疗机构28个单病种最高限价。

根据《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印发〈关于开展单病种限价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此次限价病种包括内科、外科、骨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性病科等8个专业。限价收费实行包干制度,单病种限价的患者实行医疗费用包干,患者治愈出院时,医疗费用未超过限价标准的,则按限价水平结算。超过核定限价标准的,除不可避免的临床路径变异外,超过部分由医疗机构负担。除此之外,各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包干费用之外向患者收取任何费用。

据介绍,单病种限价实行属地化管理,有条件的县(区)级公立医院也要开展试点工作。具体由各市州物价局、卫生局确定。省级综合医院开展单病种限价管理的病种不少于5种,市(州)级综合医院和省级中医医院、专科医院原则上不少于3种。各医疗机构应在本通知规定的限价水平内,以单病种临床路径为依据测定,确定所选病种的实际限价。具体限价水平报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备案后实施。单病种限价规定的是普通病房甲类二人间病房床位,病人实际住院床位等级高于或低于普通病房甲类二人间病房床位的可多退少补。省物价局要求各医疗单位进一步加强医患沟通,以多种形式公示该院单病种限价的病种诊疗项目和限价水平,患者出院时,按公示明确的限价水平提供诊疗结算票据。

省物价局和省卫生厅将对实行限价的单病种进行全省统一编码,规范单病种限价收费的管理。省管医疗机构的单病种限价病种和限价标准由各医院在通知规定的限价水平以内自行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上报省物价局和省卫生厅备案后实施;市、州级医疗机构也要根据市、州级价格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单病种限价水平制定本单位的单病种限价病种和限价标准,报市、州级价格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组织实施。各市州物价局、卫生局要在今年12月底前将实施情况分别报送省物价局和省卫生厅。

来源:兰州晨报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返回资讯中心 返回资讯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