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启动一个多月,全市已经有17万人登记参保,随着参保人逐渐增多,大小医院都将迎来一批没有医保卡的参保病人。没医保卡,怎样结算?对于此前提出的“个人先垫付、医院后退钱”的做法,昨日(2日)又传出调整消息,更方便参保人追溯报销。
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医保处负责人表示,即使是未参保病人到非定点医院看病产生费用,只要该病人8月23日前参保并缴费,也可以报销药费。
三类人可办理待遇追溯
据了解,在6月和7月登记参保的居民,最快8月才能领到医保卡,没有医保卡的“空白期”去医院看病、住院,广州市劳动保障局承诺可以办理“事后报销”。
医保处负责人介绍,属于以下三类情况且属居民医疗保险待遇追溯期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办理待遇追溯:1.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含3个月)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出生时至缴费当月就医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2.在校学生在当年10月31日前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当年7月1日起至缴费当月就医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3.在居民医保试行办法实施后3个月内(8月23日前)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当年7月1日至缴费当月就医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
门诊费用直接退回医保卡
居民医保启动初期,曾提出“空白期”就医采用“个人先垫付、医院后退钱”的事后报销方式。后来,经过市劳保局、市医保中心和定点医院协调,决定调整报销方式,取消医院直接退钱做法,区分住院、门诊等几种情况追溯报销。
医保处负责人介绍,如果是住院,就先由病人支付该次住院费的等额押金,事后领回;如果是门诊,就先由病人结清所有费用,事后由医保中心把钱拨付到病人医保卡的银行账户。
该负责人表示,从本月起,即使只是准备参保的病人到医院就医,都可以按照上述办法处理,“看病时没参保,但8月23日前交费参保了,就能追溯报销。”
他同时表示,因为有意参保的病人在正式参保前,并不清楚哪家是医保定点医院哪家不是定点医院,所以即使到非定点医院就医,参保后也可以就近到广州市医保中心各直属办事处办理零星报销。
“空白期”医疗费追溯方式
第一种:住院、急诊留观和在审批有效期内的其他门诊特定项目、指定慢性病,医疗待遇追溯采用“病人先交押金,医院延迟结算”的方式操作。
从今年7月1日开始,已参加或准备参加居民医保但尚未能享受待遇的本市住院病人办理出院结帐时,医院经与参保病人协商,可收取与本次住院费等额的押金。出院病人能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后,自今年8月1日起,凭居民医保卡、出院证明等材料到原住院机构补办结算,并领回押金。
第二种:普通门(急)诊,医疗待遇追溯采用“由选定医疗机构代办零星报销”方式操作。
已参加或准备参加居民医保的病人先与医院结清费用,领到医保卡后参保人到原发生医疗费用的选定医疗机构填写待遇追溯申请单。申请资料经审核后,市医保中心直接将属于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拨付到参保人居民医保卡的银行账户。
第三种:参保人如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在定点医疗机构记账或补录记账的,可就近到广州市医保中心各直属办事处办理零星报销业务。
来源: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