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兴奋剂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确保奥运会的顺利召开,今年3月以来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西安市含兴奋剂药品进行了一系列专项治理,截至目前检查覆盖率达到95%以上,总体情况较好。
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并出台相关文件,要求各分、县局对辖区内有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资质的批发企业、各药品零售经营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并与所有被检查企业签订含兴奋剂药品的承诺书。同时,要求各药品经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按照要求销售含兴奋剂药品,店内必须张贴“禁止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除胰岛素)”等标语。通过本次检查增强了药品经营企业对奥运期间经营含兴奋剂药品的安全意识及重要性,保证了奥运期间药品市场的稳定。
西安市药监局把兴奋剂专项治理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对12家连锁经营企业及18家同一法人下分支机构进行抽查。抽查中总体落实情况较好,绝大部分企业对含兴奋剂药品管理意识较强,店内均已张贴标语,并将所经营含兴奋剂药品确定品种,打印目录,粘贴“运动员慎用”标示。但也有部分企业如陕西广济大药房医药有限公司东一店、西安市妙应堂医药有限公司等企业意识淡漠,未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含兴奋剂药品的管理,部分含兴奋剂药品未粘贴标示。对此,检查人员向两家企业提出严重警告并限期整改,否则将从重处罚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来源: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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