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月起,珠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除用于门诊、急诊的基本医疗费用及到定点零售药店的费用外,还可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及个人自付部分。珠海市劳动保障部门介绍,随着支付范围的扩大,个人账户将来还有望用于支付家庭成员参加居民医保、未成年人医保、普通门诊统筹的参保费用,以及为家庭成员支付住院起付标准及自付部分等。
据市劳动保障局医保科科长程智涛介绍,日前,该局和珠海市财政局联合转发了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和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扩大了个人账户基金的支付范围。由本月起,个人账户除用于门诊、急诊的基本医疗费用及到定点零售药店的费用外,还可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及个人自付部分。这意味着,今后参保人今后患病住院个人所掏的起付标准(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700元)及个人自付部分,在社会保障卡上的个人账户足额的情况下,可在医院直接刷卡支付了。
据透露,由于珠海已经跨入“全民医保”时代,全市145万常住人口中已有113万参保人员,较高的参保率为医保的家庭成员共济创造了条件。程智涛表示,未来个人账户还有可能用于支付家庭成员参加居民医保、未成年人医保、普通门诊统筹的参保费用,以及为家庭成员支付住院起付标准及自付部分等。目前珠海市劳动保障部门正在围绕医保共济进行研究,待相关报告出来后将提交珠海市政府决策。
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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