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有关单位进一步做好按病种付费扩大改革试点工作。按照要求,试点医疗机构纳入按病种付费管理的病人出院人数要达到以下目标:三级甲等医院一般不低于本院出院病人总数的5%;二级甲等医院一般不低于本院出院病人总数的10%;病人满意率均应达到90%以上。
于1982年开始在老年人的住院医疗保险中推行,随后欧洲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中进行了积极的研究和推行。我国在上世纪80年代未90年代初也进行了积极的研究。“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是近年来困挠广大老百姓的国计民生难题。为解决这个问题, 国家采取了许多对策,河南、北京、浙江、山东、陕西、广东等多个省、市都不同程度规定了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施单病种限价制度,试点工作以减轻病人医药费的负担。实践已经证明,实行按病种付费,病人的医疗费用实行合理用药,减少了不必要的检查手段,从而实际上减少了病人的负担,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群众看病贵的压力。
“做个阑尾炎,白种一年田”、“救护车一响,一头猪白养”,这些顺口溜在某种程度上还是真正的道出了百姓看病贵的心声,也客观的反映了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的实际情况。笔者以为由于种种原因所致,当前医疗费用上涨过快与普通百姓负担能力有限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看病难”、“看病贵”成为群众普遍反映的热点问题,“小病不去看、大病看不起”的现象比较突出,无论富还是贫,居民都在承受高速增长的医疗费用。仅2006年,河南省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重点推出了单病种限价、单病种定价、社区卫生服务站、农村合作医疗等系列措施,这一年就为患者省钱4000多万元。
此外,从前段时间河南、北京、浙江、江苏、广西、河北等实行的药品最高限价到现在的看病“一口价”,我们可以看出政府有关部门正在为缓解群众看病贵进行有益的尝试。毋庸置疑,单病种定价的确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这样一来,老百姓可以放心地去看病了。但是这样的一项好制度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管,势必还会有一些投机取巧的医院打着单病种定价的牌子,实际上却不执行定价政策,患者的利益还是得不到保障。为此,河南省此次得联合通知还要求,各试点医疗机构要及时向省卫生厅及各省辖市卫生局报告本地、本单位按病种付费改革执行进展情况及相关统计报表。但是,笔者还是认为对于看病“一口价”这种新型的医疗付费方式,还需要卫生、物价、医保等部门的相互配合,医疗卫生部门迈出这一步在一定范围内实实在在地减轻患者的医疗负担我们需要用制度、机制确保这项利国利民的惠民政策能够切切实实地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和执行。
从按项目付费到按病种付费,医院在付费方式的改革上迈出了一大步。实行单病种定价的目的,就是为控制医药费用的过快增长,促进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减轻群众就医费用负担,缓解群众看病难的压力。因此,笔者也建议试点医院一定要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积极推行单病种定价政策,坚持技术质量不降低,服务质量不“缩水”的原则,扎扎实实在改革之路上迈出坚实的一步,使广大百姓能够真正享受到单病种定价政策带来的实惠。
目前全国许多地方医院实行单病种限价付费,并已引起了全国广泛关注,虽然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但是,医院从按项目收费的医疗服务收费方式,改为按病种收费,不但可有效减轻群众医药负担。而且,按病种付费可有效规范诊疗行为,节约医疗资源,控制医疗费用。只要这项政策执行得的当,政府、医院和患者还是能够达到共赢,重塑医患和谐和以人为本的社会风尚必将不远。推行按病种付费规范了医生诊疗行为,开大方、滥检查都没有了空间,患者负担得以减轻。试点的效果是有目共睹的。所以,这项收费方式是值得期待、推广和寄予厚望的。因此,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有关政策规定,在全国各类医院中全面推行按病种付费,让更多的老百姓看得起病,吃的起药。
来源:资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