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家住金水区的杨永峰去郑州市某医院检查肺部,医生诊断为肺癌,实行左上肺切除手术后,才发现患的不是癌症。
术后感染,杨不久去世。昨日,二七法院判决,该医院因过错赔偿杨永峰亲属25.6万元。
肺被切掉,医生才发现搞错了
2005年7月12日,家住金水区43岁的杨永峰发现“左上肺阴影增大半月”,然后到郑州某医院胸外科住院治疗,医生诊断为:左上肺结核瘤、癌变待排。7月20日,在该院,杨永峰实施了左上肺切除术,术后病理诊断证实不是癌症。
手术后,杨永峰出现肺部感染及支气管胸膜瘘、发热等症状。在该院治疗期间,杨永峰共花去医疗费179399.02元。双方产生纠纷并诉至法院。
司法鉴定医院存在间接过错
“好好的肺切掉了,检查时不准确。”杨永峰的亲属说,患者是因患肺结核到医院治疗。
作为被告的医院辩称,对患者杨永峰的疾病诊断正确,手术及采取相关治疗措施符合相关医疗规则,患者杨永峰最终出现的结果是其自身疾病发生发展的结果。二七法院委托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认为:院方的医疗行为与患者杨永峰的死亡后果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其医疗过错参与度为50%。
昨日,二七区法院判决该医院赔偿原告方各种费用共计452665.66元的50%,即226332.83元;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30000元。
来源: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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