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近日省物价局会同省卫生厅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单病种限价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今后,到我省公办医疗机构就医,28种常见病收费将实行最高限价。
据了解,我省单病种限价实行属地化管理,省物价局、省卫生厅要求从今年6月1日起,全省的省市(州)级公立医院都要开展单病种限价管理工作。省级综合医院开展单病种限价管理的病种不少于5种,市(州)级综合医院和省级中医医院、专科医院原则上不少于3种。省物价局、省卫生厅要求我省各医院要在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精心选择开展单病种限价管理的病种。选择单病种应以常见病、多发病为主。
根据制定的临床路径,按现行医疗项目收费的价格标准计算出相应费用,作为该病种的初步限价标准。同时,计算近三年平均费用,计算出所选单病种近三年(2005年~2007年)实际平均医疗费用水平,为合理确定限价水平提供依据。
我省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要将本地区开展单病种限价管理的医疗机构、限价病种、限价标准等,在本地价格网站或有关媒体上以及医疗机构的相关科室予以公示。
单病种限价的患者实行医疗费用包干,患者治愈出院时,医疗费用未超过限价标准的,则按限价水平结算。超过核定限价标准的,除不可避免的临床路径变异外,超过部分由医疗机构负担。
来源:西部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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