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肯定是被骗了,希望消委会能协助退货。” 上周五,顺德区消委会杏坛分会接到投诉称,杏坛某保健品商店雇请的员工采用非法手段诱导销售,使一名73岁的老人把保健品误以为是治病的药品,在该商店购买了1万元保健品。
投诉:
服用“妙药”两月方知上当
据了解,老人因去年不小心摔倒住院,出院后双腿不能走路,只好坐上轮椅。今年6月初,保健品商店的员工每天免费上门为老人做家务。与此同时,该员工不断游说老人家购买商店的保健品,告知老人服用三个月后可以恢复行走,投诉人于是向该保健品店购买了1万元保健品。
此后,老人家按说明服用“药品”近两个月,双腿没有好转,反而因吃“药”过多,经常呕吐。此时,老人方知上当受骗。
处理:
退回未用的7428元保健品
随后,调解人员约保健品商店的负责人到老人家调解,但商店负责人否认有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并以其保健品外包装上明确标有“本品不能代替药品使用”的文字为由,拒绝投诉人的退货要求。
调解人员认为,投诉人已是73岁高龄的老人,知识水平较低,因双腿不能走路而求治心切,误以为这些保健品可以治病而达成交易。
该案中,即使经营者没有刻意诱导投诉人,但老人是在对保健品的性能、用途存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达成交易合约,所以投诉人知道真实情况后可以撤销交易。
经调解,商店与老人的家人达成和解,退回老妪尚未食用的7428元保健品。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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