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财政补助参加新农合的标准将有望每年提高10元。昨日,市政府常务会议透露,该项政策将使265万余名农民受惠。
我市2003年启动洪山、汉南及蔡甸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洪山区和平街东兴洲一组村民曾庆修,因重度颅脑损伤等疾病,共花医药费用7.4万元,按新农合相关政策累计
获补偿3万元。该项医疗保障制度激发了农民参与积极性。
据介绍,2004年,我市新农合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5元,其中市级10元,区级10元,个人15元。至今年,人均筹资标准达到120元以上,其中国家补助40元,省补助30元,市补助20元,区补助15-20元,个人15-20元。今年,参合人数增至265.4万人,参合率96.4%,实现了应参尽参目标。
根据全国及省政府有关精神,今年,我市拟将市级财政补助标准在原人均20元/年的基础上增加10元/年,使我市新农合农民年筹资水平达到每人130元以上。
来源: 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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