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国家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要求,提出五项措施强化辖区内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
一、突出推进乡镇食品安全工作
一是严格按照《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考评标准》,加强督查指导,要求各县(区)局组织有关部门,组成驻点工作组突出搞好各市、县级示范点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镇工作。二是全面推进乡镇食品安全工作。继续加强乡镇食品安全工作机构和机制建设,建立以分管镇领导和有关干部为主体的食品安全综合协管员队伍,加强乡镇综合协管员和农村信息员的培训,充分调动综合协管员的积极性,强化县、镇、村三级“属地管理”责任,加强责任考核。
二、深入宣贯《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
一是组织相关队伍举办《条例》知识竞赛。二是在报刊上刊登《条例》全文,同时公布测试题目,举行有奖测试活动。三是充分利用 “惠州市食品安全网”和各部门网站这些平台,将《条例》的内容和宣贯的工作动态及时进行公布。四是通过完善与《条例》配套的机制制度和加强执法检查两方面的工作抓好《条例》的贯彻。
三、切实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
一是进一步修改完善惠州市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办法,规范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分析、发布等程序。要严格执行信息工作奖惩考核办法,提高做好信息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制定“惠州市食品安全网”信息管理制度,正式开通“惠州市食品安全网”,并将其建成权威的、独立的、功能齐备的政府一级网站。
四、全面强化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
要落实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运行机制,确保信息畅通,响应及时;推动各级各部门应急预案的制订、宣教、培训工作,指导重点环节、重点单位、重点乡镇制订落实食品安全相关应急措施;积极争取医疗、人员、技术、物质、新闻等各方面的保障,各县(区)要在2008年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各级各部门的应急指挥协调能力。
五、大力推进地方特色食品的规范发展。
来源: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