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和《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08年8月 12日至 8 月 22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传真):024-31607075 024-31607073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纬路16号
邮编:110003
企业名称 |
认证范围(经营方式) |
经营范围 |
企业所在地 |
经营地址 |
现场检查时间 |
现场检查员 |
辽宁医药开发有限公司 |
批发 |
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 |
沈阳 |
沈阳市和平区同泽南街148号 |
2008.07.26-27 |
潘炳辉、张春华、张云姣 |
特此公告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8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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