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一项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民生工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在博白县启动实施,这是该县建立城镇职工基本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之后的又一重大举措,使医保覆盖到全县干部职工、农民、城镇居民、学生和残疾人,形成了职工医保、新农合、居民医保三位一体、健全完善的全民医疗保障体系。
城镇居民医保试点启动
“因花费几万元或几十万元治病,而导致很多患大病农民或城镇居民倾家荡产的事例,很让人痛心。现在好了,有了全民医保,这一现象应该得到缓解了。”7月22日,博白县城南居民庞老伯听说推行全民医保后,向笔者说出了他的心里话。
该县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主要是解决城镇非从业人员,特别是中小学生、少年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看病就医问题。这一试点,首次将城镇非从业人员特别是城镇残疾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该医保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贴,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也可以对职工家属参保缴费给予补助。筹资标准为:成年居民每人每年150元,未成年居民每人每年80元。城市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另有补助政策。凡参保人员住院治疗和特殊慢性病门诊的医疗费用,在政策起付标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均可按一定比例由统筹基金支付。
目前,该县制定了工作进程计划,要求在今年8月底前,落实经办机构、场地、人员、经费和定点医疗单位,完成管理、结算软件安装、测试和网络联接等工作。
逾八成农民参加新农合
从2007年1月起,该县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行作为十件民生实事之一来抓,当年全县“参合”农民达到998087人,“参合”率70.2%。今年,该县在落实中央、自治区补助基金的基础上,安排了1080万元财政补助参合农民。同时调整农合基金补偿方案,提高补偿比例,增加慢性病补偿种类,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使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更加高涨,今年全县共有123.9万农民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达85.25%,
博白县卫生局局长李启诚告诉笔者:“参合农民对新农合的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去年农民受益面是69.96%,全县一年的新农合报销总的资金是4200多万元。今年上半年,农民报销资金达到3300多万元。这说明农民真正得到了实惠,真正享受到了新农合政策带来的好处。”
职工、农民工可参加“双医保”
该县除实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新农合”和居民医保外,县总工会还大力推行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保障、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农民工互助保障、职工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所有机关、企事业干部职工和进城农民工都可以参加,享受“双医保”。职工只需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不同的保障计划进行参保(每种计划最多不超过5份),每年每份交纳20元至40元不等的保障费,就可以为自己的健康撑起一把“安全伞”。
办理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除了费用低,其给付手续也十分简便。由参保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出具医院疾病诊断证明复印件,到所在单位(工会)开具证明,经县互助保障办公室审核确认后即可给付,一般10日经费即可到位。据统计,自2004年在全县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以来,全县参保份数达上万份,给付40多名患病职工保障金近50万元。仅今年就有9人获得了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其中一人得到了7.5万元的保障给付金。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