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保障厅获悉,内蒙古因地制宜完善实施城镇居民医保试点工作,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形成稳定的资金筹措机制,居民医保制度框架基本建立,运行机制初步形成,组织管理体系健全,新制度运行平稳,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
截至今年6月底,全区共有49个旗县市区启动了城镇居民医保试点工作,参保居民达114.3万人,分别占全区旗县数和应参保居民人数的48.5%和23.8%。此外,内蒙古还将进一步规范盟市范围统一缴费标准、财政补贴、待遇水平、政策模式,做到在经办环节上统一参保、缴费、就医流程,在医保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上,统一数据标准和上报软件,到今年年底,确保参保居民达到200万人以上,并使各盟市全面启用城镇居民医保管理信息系统,并将本地居民电子档案及时上传自治区。
来源: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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