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众合理用药援助系统
药品查询
请勾选查询条件后检索
药品名 企业名 批准文号 功能主治
你的位置:首页 > 药讯频道 > 药讯 > 医药新闻 > 正文
药物流产的禁区
www.yongyao.net  2008-8-19 15:32:25  来源:  责任编辑:
分享到:

由于人工流产往往会给受孕着身心带来很大的苦,于是很多人便选择了药物流产。

药物流产顾名思义是口服药物达到终止早孕的方法。它避免了手术流产带来的一些问题,完全流产率已经达到90%-95%,并且如果流产失败了,再手术清宫的痛苦也比人工流产轻,因为宫口已开,不需扩宫。但是,药物流产也是有其适用范围的,女性在做药物流产前,一定要先弄清楚自己是否在此范围之内。

适应症:

1.因各种原因要求终止妊娠而无禁忌症者;

2.适合于怀孕8周内的高危妊娠,负压吸宫术有困难或有高危险而又需要终止妊娠者,也适合于对手术流产有顾虑或者有恐惧心理的妇女。

禁忌症:

1.青光眼、哮喘患者;

2.心肝肾疾病及肾上腺皮脂功能不全者;

3.带宫内节育器、妊娠和怀疑宫外孕者;

4.服药后不能及时去医院就诊者最好不用药物流产,以免发生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去医院而耽误病情。

如果你决定了药物流产,那么还应了解一些注意事项:首先,药物流产只用于终止宫内妊娠。用药前务必做B超检查,确诊宫内妊娠,胎囊大小约在1.0cm -2.5cm方可服药;其次,胎囊排出后可服用益母草冲剂减少蜕膜残留引起出血时间长。此外,还应口服消炎药预防感染。

来源:寻医问药网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返回资讯中心 返回资讯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