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众合理用药援助系统
药品查询
请勾选查询条件后检索
药品名 企业名 批准文号 功能主治
你的位置:首页 > 药讯频道 > 药讯 > 医药新闻 > 正文
常州出台惠民措施 医保明年新增两类参保对象
www.yongyao.net  2008-8-1 9:53:36  来源:  责任编辑:
分享到:

常州市劳动保障部门于今明两年推出多项医保惠民政策措施,旨在市区范围内缓解看病就医方面的矛盾和问题,努力降低广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个人医药费负担。明年起将增加两类参保对象:户籍在市本级统筹区的劳动年龄段内城镇非从业人员以及在市本级统筹区大专段以下学校就读的在校学生。

17家医保定点医院

为方便常武地区医保参保人员就医,今年7月已经在常州市本级统筹区和武进区统筹区17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主要是二级以上大型医疗机构)实现医保刷卡双向开通,常武地区的医保病人在17家医疗机构就医不再按异地就医方式处理,手续简便,待遇与本地就医一致。

首次住院起付标准降低

从9月1日起,逐步统一市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正式启动实施。主要措施有:调整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办法,支持医疗机构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降低个人住院医药费自付比例;降低住院起付标准,参保人员在一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住院起付标准由原来的600元、800元分别降低至500元、700元;普通住院床位费补助标准提高一倍,由原来的15元/日提高至30元/日;提高参保人员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门诊特定病种药费补助比例,由原来的70%提高到75%;同时扩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保定点范围及服务功能。

明年增加两类参保对象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一项惠民利民的民心工程,为确保这项制度更有效的贯彻落实,市政府近期出台了2009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调整的文件,从2009年1月1日起,还将调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让更多的参保居民享受到这项制度带来的实惠。对于9月1日起就要启动2009年度的参保缴费工作,医保中心的有关人员现就政策变化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明年启动的参保工作,将增加两类参保对象:户籍在市本级统筹区的劳动年龄段内城镇非从业人员以及在市本级统筹区大专段以下学校就读的在校学生。

与此同时,新标准还提高了2009年度筹资标准和政府补助标准:“老年居民”筹资标准调整为450元,其中政府补助250元,个人缴纳200元;“非从业居民”筹资标准为450元,由参保人员全额缴纳;“未成年居民”筹资标准调整为150元,其中政府补助75元,参保人员家庭缴纳75元;“特困居民”应缴费用仍由政府全额承担。另外还提高了普通门诊待遇:“老年居民”和“非从业居民”,继续按每人每年50元划拨门诊个人账户,同时参保人员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在个人自付累计满200元后,由医保统筹基金按其所发生费用的30%予以补助,每人每年最高补助90元;“未成年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在个人自付累计满200元后,由医保统筹基金按其所发生费用的30%予以补助,每人每年最高补助60元。

医疗救助限额由15万增到20万

常州劳动局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从2009年1月1日起,还将调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提高医疗救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等。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原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万元调整至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特定项目和住院医疗费用,在6万元以内的,由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按规定比例分担,医疗救助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由原来的15万元,调整为20万元,同时降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费用个人负担比例,提高统筹基金对参保人员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的补助标准。

来源:扬子晚报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返回资讯中心 返回资讯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