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行让农民受益,但是在实践过程中,也出现了农民不愿意持续参保的现象,据笔者调查了解,农民对于“新农合”还有很多期盼,希望能够更适应农民的需要。
一盼宣传引导到位。由于目前有部分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参保面不很理想。特别是年轻的农民,有的以为自己年轻,参保不划算;有的以为自己身体好,不会有病,抱着侥幸心理,得过且过,一旦大病上身,又无以应对,以致因病致贫。因而,盼县级政府部门加大宣传力度,把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宣传到户,人人皆知。动员农民“参合”,提高“参合”率。
二盼乡村基本医疗设备齐全。由于不少乡村医院基本医疗设备缺乏、落后,增加了农民的看病成本。如有的医院x光机、B超都老化陈旧了,对病情难以诊断出来,农民不得不舍近求远到城里大医院就诊而增加经济负担。因而,盼加大乡村医疗机构资金投入力度,改善乡村医院的硬件设备,让农民除了大病以外,对一般常见病,看病方便、便宜、不出村。
三盼简化报销程序和手续。由于目前在县级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能及时领到医疗补助,而在村级医院就诊、县外住院治疗,报销程序和手续比较复杂,即使手续齐全,也需要一两星期才能报销,有时为了报销要跑几个来回,使“参合”农民烦心。因而,盼能够简化报销手续。
四盼规范定点医院治疗用药行为。由于目前县市、乡镇医院往往把创收任务与工资、奖金挂钩,使一些医生有意地开贵重药,不该检查的也给检查,导致农民医疗自付成本过高,使“参合”农民承受不起,以致农民抱怨“药费太贵”。因而,盼有关部门加强对定点医院的监管,及时纠正定点医院治疗用药的不良行为,加大对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让医生们在给“参合”农民看病时,不乱查检,不乱开药,不加重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并从制度上、法规上杜绝定点医院医疗价格虚高治疗用药不规范的现象。
五盼提高报销比例。现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规定,农民的住院报销大概在30%左右,农民感到这个比例太低,自付费用过高,承受不起。因而,盼提高农民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一方面是把农民现在自付70%的医疗费用改为自付50%以下,不让农民“扛大头”。另一方面要把特殊病种的报销办法进行单列,制定特殊病种封顶线来提高这些病种的医疗费用的补偿额,真正解决他们因病致贫、返贫问题。
六盼门诊费用也能报销。本来,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就是为了解决大病统筹的问题,就是为了降低参保农民家庭的疾病风险。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按照住院的能报销,门诊的不能报销的这个原则,以住院为标准,凡住院的都是“大病”,否则,就是“小病”。这样,往往会导致“小病大治”。如有的农民得了慢性病,本来可以在乡镇门诊慢慢地治疗,但由于门诊费用不能报销,只好到县城住院治。这样一来,农民的医疗费用增加了,报销的费用也增加了,双方得不偿失。如此一来,合作医疗基金能承受得起吗?因而,盼改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报销办法,不能只报销住院费用,还应该报销门诊费用;不能按“大病”与“小病”来划分,而应该按照病情病种来划分,特别是要把一些多发的慢性病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报销范围之中。
来源: 三农在线-农民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