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记者昨日从南京市劳动部门获悉,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选择参加职工医保或是居民医保,已参加其中一项医保的,可以转换成其他医保。
据介绍,今后,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转为参加当年度居民医保的,在按规定缴纳当年度居民医保费的次月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其参加职工医保时建立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原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每满一个自然年度可计算为居民医保连续缴费年限一年。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转为参加职工医保的,须在按月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后方可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在正式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前,仍可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学生儿童毕业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不设6个月等待期。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转为职工医保的,所缴费用不再退回;参加居民医保缴费年限暂不作为职工医保连续缴费年限。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出国定居、参军、迁出或死亡的,参保费用不退,保险关系自行中止。
另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的用药、医疗服务目录,原则上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和医疗服务目录执行。城镇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在使用乙类药品和医疗服务时,应先按规定比例自付,再按规定标准享受相关待遇。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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