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网9月16日电 合肥市2008年度城镇居民医保8月8日启动后,截至9月11日,已有51万多人参保,占去年参保总数的71%,其中市属七区居民和在校学生参保377921人、三县参保133258人。
据了解,今年该市城镇居民医保居民参保登记时间为8月8日至9月20日;在校学生参保登记为8月25日至9月20日。按规定今年城镇居民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尽快办理,如果超过了办理时间,将不再予以补办。由于离截止日只剩几天,该市提醒,参保人员尽快抓紧时间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据介绍,去年该市共有861个参保单位参保,参保总共人数超过72万人(包括三县),按规定去年参保人员享受待遇期应于6月30日截止,为鼓励市民参保该市特地规定,去年参保者今年多享3个月待遇,其待遇享受期将延长至9月底结束。
按规定,新参保者在各社居委参保后,从今年10月1日起至次年的9月30日,可享受城镇居民医保待遇。10月1日~20日,市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参保人员照片扫描、医保卡制作。10月21日~30日,医保卡发放。10月1日~30日期间,尚未领到医保卡的参保人员因病住院时,可持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定点医院办理住院手续。
另外,从今年10月1日起,该市将对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范围做适当调整,扩大门诊特殊病病种范围,冠心病、高血压三期、糖尿病、精神病、肾移植术后、肝硬化、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九种疾病将纳入门诊特殊病范围。同时将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等两种门诊特殊病的享受对象也由原来的少年儿童、在校学生以及18周岁以下的参保居民扩大到所有参保居民。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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