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管理规定,且配有执业药师的药店可以经营处方药,否则只能销售非处方药。昨日,记者从市药监部门了解到,明年我市将试行药店分级管理,保障市民用药安全。
市药监局副局长王冬冬介绍,我市试行药店分级管理后,将充分发挥执业药师的作用,为市民用药安全保驾护航。
据了解,执业药师的职责是对医师的处方进行审核,对患者提供用药指导,更客观地推荐优质药品,尽最大的可能给消费者节约用药费用,他在销售处方药的零售药店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现在执业药师的使用并不充分。”王冬冬介绍,我市现有零售药店2576家,执业药师约3000人,但多分布在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等单位,零售药店执业药师配备率不足40%。
据悉,我市试行的药店分级管理采取动态的管理方式,如果只有非处方药经营范围的零售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店,想转为处方药经营范围的零售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店,须满足三个条件:符合换证标准、执业药师配备到位、具备网上药品流通远程监控条件。
市药监局市场处聂副处长表示,到2012年,我市预计实现全市城区零售药店均配备执业药师的目标。
“平均每2000人就有一个药店,太奢侈了!”市药监局市场处副处长聂文勤说,全国的平均水平是4000人配一个药店,武汉的药店太多,监管防不胜防,“分级管理势在必行。”
聂文勤介绍,去年至今已有59家药店被撤销,但目前市场还很饱和。
实行分级管理后,有更多药店面临挑战。聂文勤说,“从药店销售看,非处方药利润占总利润的55%,如果药店不提高设施、不配备执业药师,只经营非处方药,很有可能面临被整合或经营不善被撤销的命运。”
聂文勤表示,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后,若药店有实力做大做强,可以申请销售处方药,“这个门槛设置得不高。”
药监部门要求每个药店都有执业药师在岗,但从监管情况来看,“执业药师经常不在岗,或没尽到责任,患者得不到安全用药的保障”。聂文勤称,今后药监部门将加强管理,如发现执业药师连续2次不在岗,将予以警告,限期内不能整改,监管部门可强制核减企业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