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上城镇医保的“短腿”
近年来,农民有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而城镇医保制度大体以有职业者为保障对象,对那些没有工作的老年人、城镇非从业人员和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却因“种种原因”至今徘徊在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之外,成为医疗保障的一个短腿。由于享受不到医疗保险待遇,一些老人往往是小病拖、大病扛,最终落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一个病儿拖垮一个家庭的现象也是屡见不鲜,少数低收入家庭甚至因无力为孩子治病,任凭孩子稚嫩的身体忍受病痛的折磨。
“现在,‘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这一新项目,终于补上了这块短腿,其中最实惠的政策措施就是‘低保、生活困难补助和重残人员免费参保’。”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说,城镇居民医保从制度上解决“老无所医、困扰身心”的后顾之忧和“一子有恙,全家拖累”的境况,使市民和家庭增强了抗风险能力。
在农村,有新农合和农村医疗救助,在城市,有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城镇医疗救助,这些制度相辅相成地构成了一个“覆盖全民”医保制度。
据了解,我市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待遇,与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持平,低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2009年,全市参保率要达到80%以上,实现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人员的基本覆盖。
门诊费也可以报销了
我市于去年开展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试点工作。柯城、江山、常山三个试点县(市、区)均已超额完成去年目标任务。柯城区、江山市、常山县应参保人数分别为110000人、50626人、20161人,实际参保率分别达77.8%、70.5%、68.43%。
根据去年试点工作得出的经验,新一轮的报销政策主要为扩大收益面,提高报销待遇。以江山为例,江山市自去年10月1日开始试点实施城镇医疗保障制度,今年5月,又出台了《江山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办法(试行)实施细则》,规定从9月1日起执行新的城镇医保办法,筹资标准为成年人每年260元,其中个人缴纳160元,财政补贴100元;未成年人和18周岁以上全日制在校学生每人每年160元,其中个人缴纳60元,财政补贴100元,住院上限由原来的4万上调至5.5万。规定中最让老百姓感到实惠的是,新增加了门诊刷卡报销项目。
江山市双塔街道城北社区居民叶燕燕,去年刚开始试点时就参加城镇医保,今年新一轮参保开始,她又续了保,“过去只有住院才能报销,感到参保有些不合算,而现在门诊也可以报销,吃五谷杂粮的人,谁没个头痛脑热的,所以今年更要参保。”叶燕燕相告。
记者了解到,9月2日,江山市城镇居民新医保卡发放后,当天前往各医院就诊的就有十五六人。城北社区低保户毛水荣患有腿疾,体质较弱,女儿刚上大学,经济拮据,平时生病基本上靠“忍”,很少上医院。现在门诊能报销,他看病拿着医保卡,就像超市里的打折卡,刷一下卡,医疗费就打了个折,实惠不少,毛水荣特别高兴。
居民医保地域有限制
家住龙游的刘先生在市人民医院住了两天院,出院时,刘先生递上了刚办好的医保卡,医护人员在机器上刷过后,系统显示无法交易,这才发现刘先生的卡是龙游的城镇居民医保卡。刘先生感叹:如果医保卡能在全市定点医院通用多好。
据了解,由于我市的各个县市的报销额度不同,各县市计算机还没有联网,居民参加户籍所在地的城镇居民医保,一般情况下只能在当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刷医保卡。
那么如果在外地医院住院治疗,该如何报销医疗费用呢?记者从市社保局了解到,如果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的外出务工、外地定居、经商、探亲、转院、出差等人员,患病在外地住院的,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当地社保局报告。经同意批准,先由个人自负全部医疗费10%后,再按规定标准予以报销,超过期限未报告的,其医疗费自行负责。
如果参保人员住院因病情需要转到市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由医疗机构出具转院证明,办理转院手续,如需转省级特约医疗机构治疗的须持市区二级以上医院转院证明,然后持证明到当地城镇医管中心审核批准。
来源: 衢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