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我们农民生病也不用怕了,我们跟城里人一样有医保了。”不久前办了农村居民医疗基本保险的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温厝村村民温大爷说。据了解,目前在厦门市,像温大爷这样参加医保的农村居民人数已达45.45万人(不含农村未成年人),加上城镇参保人员,厦门市目前各项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超过191万人,在全国率先实现全民医保。
据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介绍,去年11月,厦门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将一直游离于医疗保障体系之外的农民纳入医保体系,率先实现了城乡统筹、一体管理的全民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不久前,厦门市在实现农村居民住院大病统筹的基础上,率先在全国实现了农村居民的门诊医疗费用统筹,进一步提高了农村居民的门诊医疗待遇,解决了参保农民常见病、多发病的医疗费用问题。至于农民的住院医疗待遇,则与城镇居民的一致。这一系列的新政策,让厦门市广大农村居民得到了更多的实惠,农村居民参保率高达97%以上。
据介绍,厦门市农村居民医保政策规定,参保农村居民门诊医疗费报销起付线为1500元,1500元以下的部分由个人完全支付,1500元以上有不同的报销比例。农村居民医疗保险每人每年筹资标准为240元,个人缴费从每年10元提高到每年50元,而政府补贴则从原来的每年70元提高到每年190元,参保农民直接持卡就医,个人只支付应由个人自付的费用,其他费用由社保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方便快捷,不需要报销。参保农村居民发生社会统筹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限额(7万元)以上的大额医疗费,可通过补充医疗保险解决其大部分的医疗费用。此外,为进一步减轻村民负担,厦门市各区还陆续出台财政补贴政策,对本应由农民个人缴费的50元全部或大部分由区、镇(街)财政买单。
为方便农村居民看病就医,厦门市已建立城乡居民一体的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与广大农村地区的定点医疗机构联网。同时,向农村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发放社保卡,农村居民看病就医时凭社保卡刷卡结算医疗费用。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