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今天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决定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会议强调,近期要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入手,重点抓好五项改革。
这五项改革的内容是:
要较大幅度提高参保率,妥善解决流动人口医保问题,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科学合理确定基本药物,控制基本药物价格,减轻群众药费负担。
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农村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保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加大政府投入。改进医院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流程,规范诊疗行为等。
背景:我国医改历程
我国的医疗改革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了,下面让我们回顾一下医改的历程。
1994年,国务院在江苏镇江、江西九江启动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试点,医改大幕正式拉开。1998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覆盖全体城镇职工、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但由于各种原因实施效果并不理想,医疗费用主要还是由个人负担。2003年,全国卫生总费用中,个人支付占56%,政府投入仅占17%。而在德国至少有80%左右的公共卫生支出由国家负担,美国政府也承担45%左右的支公共卫生开支。为此,2006年9月,国务院成立十几个部委组成的医改协调小组。2007年5月底,9个独立医改方案接受医改协调小组及国内外专家评议。2007年9月,国家发改委宣布,最新医改方案已形成,并上报国务院,确定后将对社会公布,征求全民意见。
来源:经济信息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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