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纳入居民医保范围的三类人员如何缴纳医保费用?可享受哪些医保待遇?昨日,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进行详细解读。
该缴多少医保费
据了解,三类人员参加居民医保,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居民,筹资水平为每人每年100元。18周岁及以上居民筹资水平为每人每年420元。
其中,政府补助和家庭(个人)缴费按下列标准确定:
各类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居民,政府每人每年补助80元,家庭(个人)每人每年缴纳20元。
18周岁及以上的非从业居民,政府每人每年补助80元,家庭(个人)每人每年缴纳340元。
未按月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的60周岁及以上老人,政府每人每年补助370元,家庭(个人)每人每年缴纳50元。其他60周岁及以上老人,政府每人每年补助80元,家庭(个人)每人每年缴纳340元。
上述参保居民中的重度残疾人,由政府全额补助,家庭(个人)不缴费。
可享受哪些医疗待遇
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100元以下的,医保基金支付30%;100元以上的费用,由个人自理。
患有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透析和肾移植术后抗排异的参保居民,可持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相关诊断证明、病历资料,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核准手续。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征求参保居民意见后,为其指定一所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按50%补助。
一个保险年度内,医保基金累计支付参保居民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3万元。居民连续参保缴费满3年及以上的,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4万元。中断缴费后再次参保的,视同首次参保。
来源: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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