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昨天印发了新修订的《河北省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共涉及17大类185种药品,主要剂型包括口服常释剂型、颗粒剂、注射剂、栓剂、溶液剂,皮肤科、眼科等专科用药,还涉及软膏剂和滴眼剂等。
《河北省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共分为抗微生物药,抗寄生虫病药,解热镇痛药,麻醉及镇痛用药,维生素及矿物质缺乏症用药,激素及调节内分泌功能药,抗变态反应药,神经系统用药,治疗精神障碍用药,呼吸系统用药,消化系统用药,循环系统用药,泌尿系统用药,血液系统用药,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专科用药和生物制品。基本涵盖了内、外、妇、儿等临床领域的常见病和多发病。
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台的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是在广泛征求县、乡、村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经专家论证后修订出台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大对乡村医生用药的管理和监督,严禁假劣药品流入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保障农民用药安全。对违反规定使用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以外处方药品的乡村医生,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依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来源:石家庄日报
精彩推荐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常见药品专题
常见疾病专题
药品
疾病
药企
药店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