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举行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座谈会上透露,枣庄、日照、临沂、德州、菏泽五市明年将成为我省第三批试点城市。届时,我省17市将全部展开该项试点。
据介绍,目前我省已有12个城市实施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到9月底,全省参保人员达到384万人。其中第一批试点的6市参保人数达到224万人,参保率76%,共征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89亿元,为5万名城镇居民报销住院和大病医疗费1.12亿元。第二批试点的6市参保人数达到160万人,参保率37%,共征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6924.3万元,为6067名城镇居民支付医疗费1373万元。
纳入明年试点的五市,实施方案已全部经省政府审批,其中临沂、日照市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已经印发,参保登记等各项启动准备工作有序展开。副省长郭兆信要求,今年试点的第二批六市,要在平稳起步的基础上,不断调整完善政策措施,推动试点工作健康运行和可持续发展。明年试点的五市,要抓紧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按时启动。要采取有力措施,稳步扩大制度覆盖面,努力实现应保尽保。
试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我国在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之后又一重大举措,主要解决城镇非从业人员,特别是中小学生、少年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看病就医问题。
2007年,我省首选青岛、威海、莱芜、淄博、东营、泰安等6个市为首批试点城市,2008年进一步扩大试点,济南等六市进入第二批名单,2009年在全省全面推开。
省政府要求,要坚持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尽量提高待遇支付标准,切实提高基金使用效益。要严格基金和医疗费用支出监管,确保基金安全。要把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贯穿到各个环节,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方便居民参保缴费、就医和报销费用。要加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创新,着力提高政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让广大群众切实得到实惠。
来源: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