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贵阳市医保中心获悉,从明年1月1日开始,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基金年度报销限额将调增至每年5万元。
据介绍,即将调整的城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报销限额,比原来3万元增加了2万元(增幅达66.67%),即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住院治疗和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增加到5万元。
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不作调整,仍为15万元。因此,医保统筹基金加上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两项相加的年度支付最高限额为20万元。此外,从2009年1月1日起,贵阳市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缴费比例也将由0.7%调整为0.5%,降幅为28.57%。
据统计,截至今年8月,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达77.74万人,医保定点服务机构共计556家,医保统筹基金收支平衡,运行情况良好。
来源: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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