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在山东省潍坊市卫生系统学习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座谈会上获悉,“潍坊模式”已被吸收到国家医改意见中。
据了解,2005年12月,潍坊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卫生事业发展与改革的意见》,明确了“政府主导、公益性质、覆盖全民”的原则,提出了推进卫生事业发展、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确定了探索建立比较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目标要求,被上级领导和有关专家学者称为“潍坊模式”。医改意见提出要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并明确了相应的目标要求。此前,潍坊市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英国国际发展署和国家卫生部确定为全国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试点市,中心城区、青州、昌乐、高密等县市区已于9月份启动了试点工作。
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政府购买、工资总额管理、付费制度及药品加成政策改革等做法,也都被吸收到医改意见中。潍坊市提出的大众卫生理念、卫生改革设计论观点、农村卫生机构职能的界定等与医改意见保持一致。国家医改意见中“实施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的政策,则直接引用了潍坊市的研究结论。
来源:潍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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