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因为骨折住院治疗花了9000元,这对我们农村家庭来说是一笔很大的数目,如果不是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这是上林县巷贤镇高贤磨庄村民磨成强双手捧着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5367元钱时激动地对新农合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说的一席话。上林县自从被南宁市纳入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面推进县以来,像这样受益于新农合、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的农民在该县已有4万多名。据统计,截至今年9月底,全县共有36.84万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85.41%。
近年来,上林县不断加大医疗卫生工作经费投入,统筹资金,着力优化全县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改进农村卫生保健服务、加强农村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和调整农村医疗机构布局。充分发挥全县17家医疗卫生机构作用,设立了13个定点医院、卫生院,131个村卫生所、门诊,构成了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保健网,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质、低廉、快捷、高效、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实现了农民看病“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重病不出县”的目标。特别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在以户为单位人均自愿缴费10元的基础上,多种筹资渠道并举,通过困难户由民政部门代缴、集体经济实力强的由村代缴等办法,积极动员广大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了缩短报销时间,方便群众,该县还对参合农民实行了县、乡镇、村定点医疗机构报销一证通制度。参合农民只要持合作医疗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便可以任意选择在全县各个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随后可以到户口所在地“新农合”办公室按规定比例报销医疗费,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的问题。该县还制定出台了一整套方案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监督检查机制,使县、乡合作医疗机构经费、管理措施真正落实到位,使参合农民做到人均一本参合证,心中有一本透明账,真正做到看病前明明白白消费,看病后高高兴兴签字报销。该县还对村医疗卫生所进行了全面整顿重组,推行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全县131个村委都设立了卫生所,进一步巩固了乡、村两级防疫妇幼网络。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县乡医院住院人次与上年同期相比都有了较大增长。
来源:广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