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岁的董明霞因意外怀孕在当地医院打胎,在取胎盘的过程中大出血。由于她属于罕见的稀有血型,病人家属要求先输血救命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但医院仍坚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等到血液检验完毕才能输血,6个小时的延误致使她死亡。
又一位孕妇在僵硬的制度面前死去,这样的场景是何等的熟悉。2007年11月21日,北京一座医院,一名孕妇因难产生命垂危被其丈夫送进医院,面对身无分文的孕妇,医院决定免费入院治疗,而其同来的丈夫肖志军竟然却拒绝在医院的剖腹产手术上面签字,焦急的医院几十名医生、护士束手无策,在抢救了3个小时后,医生宣布孕妇抢救无效死亡。当时此事曾经引起举国的讨论,大家都在思考为何在一个设施完备的医院里面,在众目睽睽之下,大家竟然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一条鲜活的生命消失。最后,很多人都把杀人凶手指向了医院“不签字不手术”的制度,正是因为它才导致了病人的死亡。
董明霞因为这场本来是小小的手术而离开人间的时候,我们对制度的追问却刚刚开始:首先,三四个小时的血液解冻或化验时间,对于董明霞这样的危重患者,意味着起死回生的最宝贵机会,也是最后的机会,但这段时间里,她和她的家人只能在焦灼中等待。效率就是生命,我们要问的是,从技术的层面,科技发展到今天,我们有没有更高效的技术,以缩短血液检验的时间?其次,董明霞又是一个RH阴性稀有血型患者。据了解,在我国,RH阴性血型只占千分之三到四。而RH阴性A型、B型、O型、AB型的比例是3:3:3:1。这意味着,董明霞们是一个极少数的群体,我们也可以从经常见诸报端的RH阴性血患者的急救故事中发现这一点。那么,对于这个群体的输血用血,我们在制度上有什么应急的预案和最佳的抢救流程设计?还有,董明霞们在全国可能是几万人,或者是区区几千人、几百人,但即使几个人,也拥有同样的生命尊严。如果在技术层面和制度设计上我们都没有问题,那么在对生命的尊重上呢?如果下一个董明霞出现,她的家人是不是还要眼睁睁看着她无望地死去?
医疗制度的设计首先是用来保证病人的生命安全,而不是医院用来推卸责任的挡箭牌。可是,我们现行的医疗制度表面上看起来无懈可击,可实际运作起来却是漏洞百出。而且,越是危机时刻,病人等待救命的时候,现行的医疗制度的缺陷和不合理越是明显。
人命关天,这些鲜血和生命的代价,一再提醒我们制度的缺陷。可是,如此沉重的代价之下,如果又像一些事件一样当时讨论一下,过后我们的制度制定部门如果还是无动于衷的话,那真是让人寒心。
来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