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西省切实转变了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方法,以“奖励少生”推动计划生育工作,不断建立完善以奖励、保障、扶助、优惠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引导群众转变生育观念,促进了江西省计划生育工作重心的重大转变。
变“处罚多生”为“奖励少生”的嬗变,使江西省计划生育家庭获得的实惠越来越多。
从1978年开始,江西省计划生育工作和全国一样,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和“处罚多生”推行计划生育政策,有效遏制了人口的过快增长,30年来,全省少出生1200多万人,但也激化了矛盾。从2004年开始,江西省在农村全面推行计划生育奖励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夫妻每人每年奖励600元。到今年为止,全省共发放资金2256.54万元,让曾经为国家做出过贡献的37609人安享晚年。今年,江西省还把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纳入各级政府实施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新增5000万元主要用于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另外从今年开始,江西省对农村符合再生一胎条件却主动放弃生育,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给予一次性2000元奖励。
为解决农村家庭的养老问题,江西省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保障政策日趋完善。目前各级政府已累计为120.5万0至6周岁独生子女和纯女户女孩办理了计划生育家庭爱心保险。今年江西省还对农村独女、二女家庭的父母落实了计划生育政策的一方,办理了不低于3000元的计划生育补充养老保险。
对特殊计划生育家庭实行扶助政策,也是江西省计划生育工作的特色。如今省内符合国家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并经确认的夫妻双方,均可每人每月领到不低于80元、100元的补助。农村独女、二女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也可获得各级财政的补助。对农村经济困难的计划生育纯女户考取大学的子女,除按规定优先享受困难补助外,每人还可再获补助2000元。
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惠政策,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子女中考享受加分制度,全省受益人数累计达到8223人。此外,独生子女在分配承包土地、宅基地、集体福利、就医等方面也享优惠。
来源:江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