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一些违法药品广告通过媒体发布,"堂而皇之"地欺骗消费者的现象,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决定对全省报纸药品广告进行集中监测检查,进一步加强药品广告的有效监管,促进药品广告市场秩序继续好转。
据了解,此次监测检查范围涉及省、市、县(市、区)三级媒体公开发行的报纸,集中监测时间为11月1日-11月30日。
监测检查内容包括全省报纸发布药品广告的情况;违法药品广告的情况:未经审批擅自发布,未经备案擅自发布,篡改审批内容,使用过期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冒用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等等。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地认真落实集中监测检查人员,妥善保留相关报纸资料;对违法情节严重的违法药品广告,要及时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采取暂停销售的强制措施,及时将发现的违法药品广告移送当地工商局依法查处。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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