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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居民医保明起年审缴费 未缴费者取消医保
www.yongyao.net  2008-10-31 9:13:20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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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我市开始居民医保年审、缴费工作。低保对象及18岁以上的中学生需要参加年审,所有参保人员均需续费。

两类人员要参加居民医保年审

已参加居民医保的低保对象和18周岁及以上各类在校中学生,应从明日开始至12月20日期间,到原参保登记社区居委会,办理参保资格年审手续。办理资格年审时应提供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低保对象还应提供《武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18周岁及以上在校中学生还应提供学籍证明。

未按期进行年审的,视同为自愿停保并不能享受2009年度的居民医保待遇。

首次参保者到社区登记2009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缴费时间为11月1日至12月20日。

首次参加居民医保的居民,可按规定携带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此前参加了居民医保,参保身份未发生变化的居民,应按上年度缴费标准缴纳2009年度居民医保费;此前参加了居民医保,但参保身份发生变化的居民,需到社区居委会按新身份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缴费须在“卡”内存够钱

据介绍,已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居民,须按规定对用于缴费的银行卡(带有银联标志)进行绑定,并于2008年12月20日前在银行卡上存人足够缴费资金(须保证在缴纳居民医保费后,银行卡上仍有余额)。

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居民,不予办理补缴手续,不能享受2009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来源: 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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