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从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获悉,本市卫生、公安、工商和房屋管理四部门近日联合颁布《禁止为无证行医活动提供场所的通告》,单位或个人如果盲目地把自己房屋出租给他人用作无证行医并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指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改变房屋用途,将居住的房屋出租给他人从事无证行医活动的,房地部门予以查处。将居住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居住并从事无证行医活动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进行无证行医犯罪活动却不报告的,由公安部门予以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非医师行医的,由工商部门配合卫生部门查处取缔。
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无证行医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无证行医者能够租赁到房屋,而以往对无证行医的执法管理,也仅仅局限于无证行医者本人。《通告》的颁布将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维护市民的健康权益。
来源:中国上海
精彩推荐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常见药品专题
常见疾病专题
药品
疾病
药企
药店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