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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建言医改 医药分开应在社区医疗机构试行
www.yongyao.net  2008-11-4 11:36:23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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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改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布后,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日前,部分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纷纷为新医改进言献策。

药品零售企业期待应有的肯定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老百姓大药房董事长谢子龙说,他最关心的是新医改方案推行后,药品零售企业的命运如何。

遗憾的是,新医改方案对药品零售企业只字未提。

目前,我国80%的药品销售份额被医疗机构所垄断,社会药品零售企业只占整个份额的20%。由于医药不分,以药养医成为药价虚高的根源。同时,医疗机构还垄断了公费医疗以及医保定点的资格,进一步制约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强化了医疗机构特别是公立医院在药品零售中的垄断地位。老百姓看病贵在所难免。

“我认为,衡量医改成功与否,关键要看广大人民群众对"医"和"药"这两种产品的价格及服务的满意度。”谢子龙说,医药市场是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后,最后一个有着浓厚的计划色彩的堡垒。认真落实十七大提出的“四个分开”,是打破这个堡垒的必由之路。

谢子龙建议有关部门在修订新医改方案时充分重视全国34.1万家药品零售企业在平抑药价、为老百姓提供便利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给予药品零售企业应有的肯定,而不要再让药品零售企业的生存空间受到严重挤压。

只有管办分离公立医院才能焕发活力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济宁医学院院长吴广华说,现在部分公立医院的院长不是在当院长,而是在当官,他们总是想办法稳住自己的位置,甚至谋求将来在政府部门当一个局长什么的,这恰恰是医疗卫生体制管办不分、政事不分弊端的体现。吴广华认为,院长和官是两码事。官是政府官员,负责制定宏观政策;院长应该是法人治理结构中的一个分子,负责微观管理。

医疗机构改革的重点包括三大方面,即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和产权制度改革。但是,目前医疗卫生行业还是在走计划经济的老路子,从院长人选的任免,到医务人员工资标准的制定,再到医疗机构产权的归属,全都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这个“婆婆”说了算。

吴广华强调说,医疗机构不与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彻底脱钩、不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难以焕发活力,新医改方案提出的目标也将不可能实现。

医药分开应率先在社区医疗机构中试行

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军认为,“医药分开”呼吁了很多年,但因无法解决以药养医的补偿机制而迟迟不能付诸实施。目前,药品销售零差价陆续在全国社区医疗机构中推行,为试行医药分开创造了有利条件。例如,北京的3000多家社区卫生站、200多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实行了药品零差价,对北京的医药市场产生了巨大影响。

徐军建议,在北京这样的城市的社区卫生站中,不要再设置药房,要把这部分药房的功能转由社会零售药品企业来承担。如果坚持零差价的话,可以把差价补贴给社会零售药品企业。

同时,继续加快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对最基层的老百姓,特别是低收入人群,要先行实行医疗保险,满足这些人的基本医疗需求。另外,允许社会零售药品企业和民营医疗机构公平参与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新医改应弘扬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的特色

江苏康元药业的工作人员郭传宝认为,国外的一些仿制药、专利药由于价格高昂,加重了老百姓的经济负担。而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具有验、简、便、廉的特点,在中华民族五千年的繁衍生息中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目前在发展中国家,比如全民享受医疗保健的印度在基层医疗机构广泛使用植物药。因此,郭传宝建议并呼吁在新医改过程中,要充分重视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的特色及利用。

对于即将出台的基本药物制度,郭传宝同时建议将流动性纳入其中,不断将一些安全、有效的创新药物列入基本药物目录,以鼓励企业创新和药物创新。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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