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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试点取消15%药价加成 广东三地率先"试水"
www.yongyao.net  2008-11-20 9:14:38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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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新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结束。同时,被称为"医改核心"的公立医院改革也破题:广东计划在深圳、韶关、湛江三地先行试点,逐步取消目前医院15%的药品收入加成。

试点取消15%药价加成

药价加成是医疗机构销售药品一直以来的惯例。现行15%的比例是发改委在2006年《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中提出的。《意见》规定: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销售药品,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

在具体执行中,各地制定了明确的细则,部分省市要求医院售药以500元为线:单价为500元以下的药品,加成15%;单价超过500元的药品只加价75元。由此,大多数医院能够保持加价率低于15%。

而公立医院试点取消这笔开支后,患者能否真正得到实惠?

医院担心陷入"巨亏"

一位业内人士算了一笔账:一家大型三级综合性医院年收入可达约20亿元,药品收入按总收入的45%计算,医院从药品获得的收入约为9亿元,其中药价加成收入约为1.17亿。

广州南方医院院长耿仁文表示:"15%并不是医院能从药品中获得的收入。在实际的管理中,药品在医院里的储运、配置也将产生费用,直接和间接的支出可能高于药价的15%,而且核算相当困难。"

取消15%的药价加成如果不辅以合适的回补措施,从医院的角度来说不仅是"少赚",而更可能带来的结果是"巨亏"。

来源: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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