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将会得到更多的实惠。记者昨日从(桂林)市卫生部门获悉,2009年新农合的筹资标准相应提高,将从 2007年的 50元和 2008年的 80元提高到 100元,其中农民个人缴费由 10元提高到 20元,人均住院报销比例比目前要增加 5个百分点。
据介绍,根据中央的部署,新农合人均筹资要达到 100元,但考虑到广西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因此全区分两步走,今年农民参合每人 10元钱不变,中央财政就从 20元提高到 40元,自治区、市、县的财政补助从 20元提高到 30元,这样人均就达到 80元钱。
到了 2009年,个人筹资标准也由每人每年 10元提高到 20元,这是我市 2005年开展新农合试点以来首次提高农民个人筹资标准。同时自治区、市、县的财政补助由 30元提高到 40元,这样就达到每个人 100元的补助,老百姓受新农合保障的水平也得到提高,即明年在乡镇、县、县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补偿比例分别从今年的 75%、 45%、 35%提高到 80%、 50%、 40%。
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桂林市从 2005年开始在兴安县实施新农合试点以来,到 2008年新农合已在全市 17个县、区全面铺开,平均参合率达 89.09%。为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该负责人表示,我市卫生部门将联合有关部门严格加强监管工作,对 2009年新农合筹资工作、历年新农合报销账目和新农合经费收支情况等方面进行督导,杜绝各级医疗系统开大处方、人情方等不良行为,真正做到新农合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让农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来源:桂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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