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公报》今日在“要闻”栏目刊发报道称,香港长者专科门诊轮候时间长,一直为人诟病。特区政府为纾缓公营医疗系统的负担,试行“钱跟病人走”计划,加强基层医疗服务。
特区政府23日公布,明年1月正式推行“长者医疗券试验计划”,为期3年,每年为长者提供5张50元的医疗券,支付私营医疗服务的部分费用,预期首年有65万合资格者受惠。
“长者医疗券计划”于下月1日起开始,以试验形式推行3年,直至2011年年底,对象是70岁或以上的长者,并持有香港身份证或豁免证明书。
新计划下,特区政府每年为合资格的长者提供5张50元的电子医疗券,一共250元,支付参加计划的医疗机构的费用。此外,在计划期内方满70岁的长者,也可获发医疗券,长者如在2009年12月满70岁,则2009年1月获发医疗券。
卫生署副署长谭丽芬医生说,鼓励长者使用私营基层医疗服务,从而减轻公营医疗系统的负担,但医疗券不可用作购买药物和医疗用品。她说,至今有超过2000个医疗机构登记参加计划,包括西医、中医和物理治疗师等。她说,因审批需约两个星期,故计划正式推行当日,预计有1700多个单位可提供服务,约占全港私人医疗机构的18%。她说,登记的医疗机构以西医最多,接近900个,其次是中医,有344个。
谭丽芬说,成功申请的医疗机构须张贴计划标志,方便长者识别,而且医疗券透过电子平台“医健通”派发和使用,符合资格的长者毋须预先登记。她说,长者到参加计划的医疗机构求诊时,只需出示身份证,有关的机构会为其开设户口,以及签署提取同意书。她说,长者可选择一次性提取5张,或分数次使用,并可透过上网或电话查询结余。
医疗券在3年试验期内均有效,而且可累积使用,但不可预先使用下一年度的医疗券。谭丽芬呼吁长者毋须急于在短时间内使用所有医疗券,建议他们可于计划期内有需要时使用。她强调,计划开始后,有关单位会加强巡查,监察医疗机构的服务质素,保障使用者的利益,若发现有问题,会即时中止其服务,以及在计划结束后检讨成效,包括资助年龄、金额、服务范围等。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