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初,广东成为全国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改革试点并出台价改方案,方案将把常见病处方药纳入政府监管、实施最高限价。昨天,省物价局副局长林林在做客“民声热线”节目中表示,近期物价部门正在成立药品专家评审委员会,首批500种药品列入监管目录。
另外,针对社会零售药店价格虚高、疫苗价格混乱等现象,物价部门近期将在全省范围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专项整治行动。
社会零售药店价格虚高现象严重
根据国家有关药品价格管理的规定,西药的零售价格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前不久南海物价局率先开展一次大规模的零售药品检查,检查了80多家药品零售店(主要是医保定点药店),每家药店抽查30—60种药品(主要是西药)。检查结果让人吃惊:有47家药店故意抬高价格销售某些常用药物,牟取高额利润,占58%;其中价格超出最高限价20%以上的有27家,占30%左右,违规行为比较严重。“比如诺氟沙星,规定的最高零售价为4.6元,药店售价12元,超出最高零售价160%。”林林在节目中举例说明。
“前几年我们对医院检查比较多,但对社会零售药店检查比较少,最近南海对医保定点医药零售药店检查发现,这种违规现象比较严重。”林林表示,全省物价部门近期将对社会零售药店开展一场声势浩大的检查工作。
首批500种药品列入监管目录
本月初,广东成为全国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改革试点,并已出台价改方案,方案将把常见病处方药纳入政府监管、实施最高限价。据介绍,目前我国在市场流通的1万多种药品中,管理定价的2419种,只占20%,另外80%是采取市场调节价,这其中一部分处方药是常用药品,替代性又很强,但市场定价却又很高,不采取管理措施不行。
“作为试点,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所以要逐步推进。”林林表示,近期正在开展的主要工作是合理确定列入国家监管范围的常用药的价格,成立药品专家评审委员会,在充分调查评审的基础上,把市场上对群众影响比较大、销售量较大、替代性强的原本属于市场调节价的常用药处方药逐步纳入国家管理定价范围。据透露,第一批经过专家评审列入监管药品目录的大概有500种。
两年来医药减负逾80亿元
有老百姓提出,虽然时不时听到医药改革、药品降价,可是却好像没有明显感觉到降价的实惠。对此,林林表示,对于一些慢性病人如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因为经常服用,就能明显感觉药品降价带来的实惠;如果是偶尔患病,可能感觉就没那么明显。此外还有很多复杂原因,由于现有的医疗卫生体制,也有出现开大处方、开高价药、用市场调节的药代替国家监管药品、滥检查等现象,也会增加病患者的负担。
林林表示,近几年来,我省物价部门通过引入科学透明的定价机制、推行药品集中采购、多次开展市场药品专项检查、多次降低药品价格等措施,不断整顿医药市场价格秩序。据统计,2006年以来,我省已为群众减少负担80亿元以上。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