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标准与在职职工看齐
此前,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是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9%。明年1月起,在不增加个人缴费的情况下,灵活就业人员门诊医疗费报销范围和标准将与在职职工看齐。报销起付标准为1800元,标准以上费用在医院报销比例为50%,社区就诊报销比例为70%。
门诊报销每月10日前办理
鉴于当前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需要手工结算,市劳保局提醒广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于每月10日前在个人存档的职介中心、人才中心和街道社保所办理报销。据悉,明年北京将全面推行持卡就医、及时报销措施。
来源:京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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