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有利于服刑人员改造和宽严相济政策,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高院、四川省检察院等部门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办理“老病残”罪犯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规定》。自规定颁布实施后,已有453名老弱病残服刑人员,享受到假释或保外就医的优待,并已走出了高墙。
据了解,到2009年上半年,四川省将共有2000多名服刑人员受益这一新规,获得假释或保外就医,这也是四川省监狱系统对服刑人员假释或保外就医人数最多的一次。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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