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众合理用药援助系统
药品查询
请勾选查询条件后检索
药品名 企业名 批准文号 功能主治
你的位置:首页 > 药讯频道 > 药讯 > 医药新闻 > 正文
江西放宽年龄偏大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时间
www.yongyao.net  2008-12-10 13:47:50  来源:  责任编辑:
分享到: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出台规定明确,参加养老保险的年龄偏大人员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时,缴费未满15年的可延续缴费时间直至期满,以确保其老有所养。

近年江西省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目前全省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达到530万人,人均养老金水平为每月880元。

江西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侯仲华说,社保部门日前调查发现,一些年龄较大的人员由于参加养老保险的时间比较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费缴纳时间未达到15年法定参保时间,退休后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为此,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明确,从2008年7月起,参保人员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后缴费未满15年的,可按月延续缴费满15年,自缴费满15年的下月起按规定计发基本养老保险金。

对于延续缴费时间的期限,规定明确,男性延续缴费最多至65岁,女性延续缴费最多至60岁。

来源:新华网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返回资讯中心 返回资讯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