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医院院长林曙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此次医药价格改革表示,逐步降低非营利性医疗服务机构的药品加成,是值得拥护的。发达国家目前已基本取消了医院的药品加成。但要注意,药品加成问题的形成与我国对公立医院投入长期不足有关,因此,药品加成不可能在短期内取消、一步到位,要经历较长过程。
林曙光很坦率地说,取消药品加成对医院很有压力。另外,对常见病处方药实施最高限价,医院也要面临利润下降后如何维持运营的问题。我们要考虑通过降低成本、提高医疗效率来冲抵这次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改革的冲击。方法之一就是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和技术含量的价格,降低偏高的大型仪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化验等项目的收费。
他说,我国在医疗服务收费方面偏低,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和技术含量的价格,这是好事。药品加成和医疗技术收费同样提高一元,对医院的意义是不同的。前者是毛收入,中间还要经过损耗,最后医院的实际收入并不到一元。而医疗技术收费属于纯利润,是实打实的。但从老百姓角度看,会担心降药价的好处还未见到,医技收费提高的费用又落到头上。建议在医疗服务收费方面采取逐步提高的做法。
针对将药品价格管理由“一控”模式改为“三控”模式,建立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和各种诊断试剂价格的监控制度,广东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专家组组长杨俊何说:实施“三控”、定期公布价格等措施的制定,体现了政府加大对药价的监管力度。但“三控”成功与否,一是要看最高限价的“线”能否定准;二是对实际出厂价报备如何实行有效监控,杜绝厂家在药价“起点”处弄虚作假;三是对于流通差率不能一下取消而要稳步推进。
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定期公布出厂价、批发价、到岸价,对患者来说也是利好。过去厂家说多少钱就是多少,医院采购时也难以砍价,现在的规定有望增加医疗器械、耗材尤其是进口医疗器械价格的透明度。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