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记者从太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全市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已超过27万,为方便学生参保,参保截止期限延至12月31日。
根据太原市居民医保参保有关规定,今年集中参保缴费的截止时间原本是12月20日,但目前仍有部分学生没有参保,包括中小学生、中专和技校学生。对此,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劳动保障、教育部门将协力加快参保速度,学生参保时填表缴费等手续,由学校统一组织,医疗保险中心将上门服务,办理缴费凭证等。
需要注意的是,去年参保,今年转学、升学的学生,由新学校继续为其按原编号办理参保;年满18周岁以上仍然在校学习的,可继续按未成年人参保,但需提供学籍证明;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学生,不再参加居民医保。
另外,针对居民户籍地发生变更的情况,市医保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参保本人可持变更后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及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证明,在原参保社区办理停保手续,然后到新户籍所在地社区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居民本人医保编号不变。
太原市医保中心提醒,元旦前,居民新办理参保缴费,元旦起享受医保待遇。若元旦后再参保,参保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另外,根据新的财政补贴政策,已参保居民元旦前办理续保手续,2009年门诊就医报销费用,成年人每人将由原定的40元提至80元,学生以及学龄前儿童每人20元提至4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还将由2万元提高到3万元。
来源: 山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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