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统一部署,2008年12月11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工作会议,部署全省整治行动工作,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行为。局长刘源超、副局长曹敬兰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决定,对非药品冒充药品情况迅速展开拉网式调查,依法从快严厉打击。主要调查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无文号”产品等名目出现的宣称治疗疾病的产品,包括这些产品仿冒药品名称和包装,直接使用药品通用名,产品名称、包装、说明书明示或暗示有治疗疾病作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调查中发现的涉嫌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产品进行分类统计,在查清违法事实的基础上,该按假药论处的依法按假药论处,该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的依法移交。会议要求,各地要将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作为2008年稽查打假工作的收官之战和2009年稽查打假工作的开局之战,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切实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解决好,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会上,刘源超强调:一是充分认识整治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必须痛下决心,把整治行动作为近期的一项重要工作和2009年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的重要内容,坚决、迅速、全面、彻底整治。二是坚持五个结合,提高整治效果。专项整治要与稽查打假和执法办案工作相结合、与药品广告监测工作相结合、与药品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相结合、与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相结合、与药品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相结合。三是迅速部署,周密安排,强力推进,务求取得实效。四是加快工作进度,要把调查、移送、查处合并进行,对“无文号”产品冒充药品等属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行为,要毫不迟疑的坚决查处,对于属于其他部门的违法行为,要及时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加强横向沟通,消除监管盲区。五是加强社会宣传和信息反馈工作,要把信息报送作为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尤其要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提高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六是落实责任,狠抓督查。层层明确责任,层层加强督查,层层狠抓落实,以对社会公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