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陂一女婴出生后不久即在医院夭折,法医鉴定证明非医院责任,家属却“盘踞”医院办公室长达两个多月“讨说法”。昨日,记者接到读者报料电话后前往医院,了解了事情经过。
据了解,黄陂罗汉寺街24岁产妇吴某,去年11月26日下午在黄陂区妇幼保健院自然分娩一女婴,婴儿出生后即出现重度窒息,院方抢救无效后死亡。
婴儿家属随后请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进行法医鉴定,结论为“婴儿系肺出血及羊水吸入性肺炎致急性呼吸功能衰竭而死亡”,但婴儿家属仍坚持认为责任在医院。
“孩子是死在医院里,你们必须赔我一个孩子!”坐在办公室里的婴儿家属提出要求。记者昨日在该院四楼办公区看到一片狼藉:会议室大门玻璃、走廊上的座椅、垃圾桶等被砸得稀烂。据介绍,一位在现场的民警还没收了婴儿家属手中的一把菜刀。
据黄陂区卫生局医政科科长吴转运介绍:该区600多家医疗机构去年共发生10余起医疗纠纷,只有一起选择到法院上述,其余都是患者或家属先找上门“闹”,后通过调解以医院“花钱买平安”结束。
而区妇幼保健院遇到的这起“扯皮”,区及有关街、村多次参与调解,区卫生局提出由院方赔偿1万元并承担8000元法医鉴定费用,但婴儿家属拒不接受。该院副院长黄莉说:“医院现在希望走法律途径,法院判多少我们都赔,可家属就是不接受。”
吴转运介绍,目前处理医患纠纷通常有三种途径:一是“官了”,即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行政调解,但很多患者认为卫生行政部门不具中立性;二是“官司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诉讼费时费钱费精力,医疗事故责任认定又难让患方信任,愿意采用者不多;三是“私了”,很多患者认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而一些医疗机构为维护声誉,往往又多“花钱买平安”。
据了解,市内一些医院门前,甚至有“医闹”来掺和这类纠纷。
来源: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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