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9年1月1日起,患者不点头,实习医生不能参与诊疗。近日卫生部、教育部联合印发了《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按照规定,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必须在指导教师的监督、指导下,才可以检查患者体征、参与分析讨论患者病情、书写病历及住院患者病程记录等。在指导下参与诊疗,发生医疗事故或纠纷的,医学生不承担责任。
在北京某医院已实习了一年的丁红告诉《生命时报》记者:“真担心以后学不到东西了,但仔细想想,规定其实也是在保护我们实习医生。”丁红硕士毕业后,一直在这家医院急诊科实习,虽然不能开处方,但在2009年1月之前,她已被允许独立给病人看感冒之类的小病,她还独立处理过缝合头皮伤口等突发外伤。
一方面是病人的权力不可侵犯,另一方面又是等待实际操作以提升自身医疗水平的实习医生,国外的医学生是如何迈过实习医师这一步的呢?
北京协和医院教育处副处长潘慧负责医学生的实习工作,他告诉《生命时报》记者:“依法行医是毋庸置疑的。”在美国,实习医生的实习时间相当于我们住院医生第一年。实习医生没有处方权,不能单独出诊,要在指导医师的监督指导下,才能做简单的工作。通常情况,实习医生在实习阶段,医疗责任是由指导医生承担。
澳大利亚的医院在组织实习医生观摩涉及患者隐私的治疗行为前,要征得患者同意。他们还有“虚拟手术系统”,可以让实习医生们通过计算机系统虚拟的手术刀,练习给虚拟人体动手术。澳大利亚的实习医生同样没有处方权,实习医生主要做一些助理的工作,比如帮助写病历等。
日本医学生要想当医生,首先要参加执照考试,约15%的考生考不过。有执照后,还要参加两年培训,合格后才会成为有工资拿的培训医生。在比利时,实习医生在指导医生的允许下,可以独立问诊病人,但不能开处方。我国台湾的《实习医学生临床实习指引》也规定,实习医生有义务和责任向病患表明身份,取得同意后才能做临床教学。实习医生若要对女病患做身体检查,身边要有护理或其他医事人员的陪同。
来源:生命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