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日从济宁市卫生局获悉,该市卫生部门日前抽查全市医疗机构购买和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情况。其中9家医疗机构存在违规行为,上述医疗机构三年内不能购买和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济宁市卫生局医政科有关负责人介绍,麻醉药品和精神类药品在医院内使用是药品,若流入社会被不法分子过量使用则成为毒品。这次抽查的对象为持有2005年核发《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的229家医疗机构。
济宁市卫生部门近日随机抽查48家医疗机构购买和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情况。其中39家医疗机构购买和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情况较为规范。多数医疗机构配备保险柜,并建立相应安全措施;使用对象和剂量符合规定;处方内容完整并建立专册进行登记。
检查中,检查组成员发现9家医疗机构存在违规行为。医政科工作人员介绍,医疗机构销毁空安瓶时,需要向当地卫生部门提出申请,在卫生部门工作人员现场监督下进行销毁,并保存销毁的影、像资料。而少数医疗机构不能提供销毁空安瓶时的影、像资料。同时还存在处方登记内容不完整等违规行为。
据介绍,医疗机构使用这类药品时,需要医生、核对人员和药房工作人员分别签字。但是检查组成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处方上的三个签字笔迹相似,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况。同时部分医疗机构保险柜的安全防范措施也不符合要求。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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