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长陈竺专题阐述了中国医改新政。陈竺说,将围绕补偿机制、运行管理体制和监管体制等方面进行医院体制的改革。同时,他认为,公立医院改革将用三年时间进行试点,为全面改革公立医院奠定基础。
一个重要的改革事项就是公立医院将取消7%-15%的加价售药。而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或形成的亏损,则通过三种途径解决,即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和增加政府投入。
取消药品7%-15%的加价
目前,每种药进入医院后,医院可以根据自身级别的不同可以加价10%~15%再卖给患者。这个加价是发改委在2006年《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下文称“《意见》”中明文提出的。《意见》规定: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销售药品,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在具体执行中,各地制定了明确的细则,部分省市要求医院售药以500元为限:单价为500元以下的药品,加成15%;单价超过500元的药品只加价75元。由此,大多数医院能够保持加价率低于15%。
“以药养医”的局面迫使医际营收必须倚靠药品销售。取消药品加价出售的呼声由来已久,而在广东,取消公立医院加价售药的试点工作已经开始。
据广州日报报道,广东将在深圳、韶关和湛江三市开展医疗体制改革的试点工作,取消公立医院15%的药价加成。具体实施方案有望于今年年底前出台。据专家测算,以三甲医院为例,取消医院药费15%加成后,医院每年损失将达到数百万元至上千万元。
事实上,早在10月份,发改委就在其网站上公布了医改新方案征求意见稿,其中最明显的一条就是,医院将取消药品7%-15%加价。但是对于这条意见,各方面的反应却不一样。普通市民认为是得到了实惠,而医院却显得相当“沉重”。
业内人士分析,在以药养医现状没有改变的情况下,目前药品收入占各家医院总收入的将近半壁江山,也是医院创造利润的一大来源。以一家年收入8个多亿的医院为例,其药品收入占总比的44%,也就是药品创造的收入达到了3.5个亿。如果国家要取消15%的药品加价,医院每年的损失上千万。
公立医院补偿新机制
在新医改框架下,公立医院取消了药品加价销售后导致的利润减少,政府将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以及增加政府投入三条路径来弥补。
药事服务费是指医生和医院在向患者提供诊疗服务时,就向患者提供的合理、安全用药方案,加收的一项费用,也包括药品在用于患者前的运输储存等物耗成本。据陈竺透露,药事服务费将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报销范围。这说明,增设药事服务费不会增加看病者负担。
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则是呼声已久。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陈竺表示,要适当提高技术劳务性服务价格,降低药品、医用耗材、部分大型诊疗设备偏高的收费标准。
此外,政府还将为公立医院的多项开支埋单。工作会议秀透露,财政将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给予专项补助,用以保障公立医院紧急救治、援外、支农、支边、惠民服务。此外,对于公立医院提供的公共服务内容,财政也将“埋单”,即财政补助公立医院由政府指定的其他公共服务经费。在医院类型上,财政补助或投入将对传染病院、职业病防治院、精神病医院、中医院、妇产医院和儿童医院予以倾斜。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