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从市社保中心获悉,2008年度苏州市区统筹范围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救助金,已经开始发放。5840名重病、大病患者将于春节前分别领到800元至2万元的医疗救助金。
据介绍,救助金发放标准根据参保人员本人2008年1月至12月自付医疗费用情况确定,共分36个档次,最低800元,最高2万元,总额达1124.5万元。
自付医疗费用是指,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单位使用医疗保险就医证卡,发生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中,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自付费用。不包括自费医疗费用和未使用医疗保险就医证卡,由个人现金结付的医疗费用,也不包括已按实时医疗救助规定由救助资金予以结付的医疗费用。
苏州市社保中心提醒,救助对象从1月19日起,即可到本人社保关系所在单位领取医疗救助金发放存单,然后再到江苏银行苏州分行任意网点领取救助金。
参保人员可登录苏州社保中心网站查询医疗救助对象名单,或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和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通过电子触摸屏“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救助对象名单及本人医疗费用情况、享受年度医疗救助情况。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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